课程特点:完全按照2010年考试大纲章节体系进行全面系统讲解,并提供精炼的同步授课讲义,对各章考查目标和考查重点进行分析总结,结合真题和经典习题,从掌握知识与运用做题的角度全面讲解考试所要求的全部内容,以达到全面掌握课程内容,打好坚实基础的教学效果。
教学目标:帮助学员全面系统地掌握课程内容,对课程内容结构形成完整的体系认识,培养学员熟练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课程讲义:
第一章 统计法基本问题
第一节 统计法概述
一、政府统计与统计法
1.政府统计的概念和特征
(1)概念
政府统计,就是国家机关(主要是行政机关)依法运用各种统计方法和手段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等活动的总称。
(2)特征
①政府统计的实施主体是特定的,主要是政府机关;
②政府统计必须严格依法实施;
③政府统计具有强制性;
④政府统计的结果具有社会共享性。
2.政府统计的功能和任务
(1)功能
①信息功能;
②咨询功能;
③监督功能。
(2)任务
①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
②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
③实行统计监督。
3.依法统计的必要性
(1)政府统计活动有赖于法律的保障。
(2)政府统计活动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
【例题1.1】政府统计的整体功能是( )。【2009年真题】
A.咨询、决策、监督 B.信息、咨询、监督
C.决策、指导、监督 D.信息、决策、监督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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